赣南师范大学党委审计办
审 计 公 告
根据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党委审计委员会2026年工作安排,受党委组织部委托,党委审计办、审计处自2026年4月7日起开展2026年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现将经济责任审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对钟洪(原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兼招标采购中心主任)、邱小健(教育科学学院原院长)、吴林华(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等3位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审计,必要时将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
2026年4—7月
三、审计组安排
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学校党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审计组由党委审计办主任、审计处处长吴文龙同志担任组长,组员包括李彦(主审,负责邱小健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江子灵(主审,负责钟洪、吴林华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四、审计人员工作纪律
审计“八不准”: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五、联系方式
电话:0797-8397883
邮箱:sjc@gnnu.edu.cn
附:2026年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名单
党委审计办、审计处
2026年4月7日
附件
2026年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名单
序号 | 被审计 领导干部 | 原任职单位 | 原任职职务 | 任职期间 |
1 | 钟洪 | 原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 | 处长、主任 | 原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2022.01-2025.12) 招标采购中心(2024.01-2025.12) |
2 | 邱小健 | 教育科学学院 | 院长 | 2022.12-2025.12 |
3 | 吴林华 | 继续教育学院 | 院长 | 2022.01-202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