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学校在行政楼413会议室召开2022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审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朱小理出席并讲话。学校党委审计委员会成员、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原所在单位现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审计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审计委员会副主任于保春主持。

朱小理在讲话中指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是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控制,规范财务管理,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领会,全面一体把握,坚决贯彻落实。
朱小理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对待、积极配合,诚恳接受审计监督;要精心组织,把握工作重点,加强统筹协调,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高质量开展本次经济责任审计;要正视问题,对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指出的差距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朱小理要求,各审计组和审计人员要认真履职,依法审计,按照审计法律法规,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实事求是,秉公审计,确保质量,使审计结果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要审清查透,全面摸清被审计单位的家底,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资金收支情况,客观提出存在的问题,综合分析得出科学合理的审计结论;要客观公正,在对审计事项进行定性时要严格依法依规,力求合理恰当。在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责任时,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客观公正地界定应负的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要严守纪律,注意个人言行举止,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以过硬的素质和良好的形象,维护好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于保春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要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明确整改责任,提高整改实效。
会上,于保春传达学习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文件精神。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肖笃森宣读了《赣南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计处处长黄遵斌宣读了《审计通知书》,并对审计工作方案做了说明。被审计领导干部代表、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肖永忠作了发言。